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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文化观与中国文化发展战略
                    发表时间:2006-12-04

   

    来源:人民日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将长期为之奋斗的价值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任重而道远,需要各方面、各个领域的协调推进。

    社会和谐必然包括文化和谐。如果说和谐社会是一个蕴涵特定价值诉求的社会存在空间,那么和谐文化就是其中孕育生命的水、空气和土壤。如果说和谐社会是一架安全、高速、平稳运行的巨型机器,那么和谐文化就是保障机器运行的动力源和润滑剂。人是文化的动物,社会是人的文化栖居,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和谐文化,实现文化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壮举中不仅至关重要,而且势在必行。

    和谐文化观强调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强调从公平正义的文化权益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强调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对话、竞争并在消除文化逆差后充分显示中国的文化综合实力,强调民族凝聚力与亲和力进而形成缓释日常矛盾冲突的文化氛围、文化机制、文化精神,强调对创新精神的激活。要使所有这些价值诉求能够实现,必须深刻认识和谐文化观乃是科学发展观的文化陈述,深刻认识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的同步协调性,深刻认识现实基本文化关系中还存在着诸如需求与供给、普及与提高、民族与世界、继承与创新、农村与城市等或隐或显的结构矛盾性,深刻认识文化滞后必然最终从根本上制约和谐社会进程的危机性,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繁重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中国文化发展战略作为一个国家性命题,从一开始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这一战略的根本意义在于,寻求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迅速提升国民文化生存水平,寻求“引进来”与“走出去”之间的文化平衡并在国际文化交流和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寻求民族形象和时代标志的大师、范本、主潮等正面价值建构的跨越式发展,寻求传统优秀文化历史绵亘之后的当代文化灿烂并在充分整合各种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努力使这种灿烂经久不衰,寻求政府、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建设合力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投身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波澜壮阔之中。

    以和谐文化观引领中国文化发展战略,就是要在实施中国文化发展战略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自觉而理性地遵循人类文化生存的普遍规律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客观逻辑,就是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以及摒弃不切实际的煽情炒作和形式主义运作模式,就是要以国家、民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文化利益作为战略出发点和根本价值取向,就是要既有利于内部文化矛盾的缓释同时又有利于外部文化冲突的化解,就是要在文化建设中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

    在我们思考、研究以及进一步实施中国文化发展战略的过程中,能否自觉地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及具体表述形态的和谐文化观,会带来完全不同的两种结果。如果朝正面结果延伸,我们就能对中国文化的现状、问题及其未来走向有真实而准确的把握,就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以及有效保障其基本文化权益,就能在全球化背景中彰显文化中国的大国风范、盛世气象和民族襟怀,就能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就能使思考研究和战略实施符合客观实际、符合时代要求、符合文化发展的自身规律。如果把中国文化发展战略演绎为一种飘忽而过的风潮或空洞无物的形式主义激进口号,就有可能被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所蒙蔽并导致战略实施中的操作性缺位和可行性缺失,就有可能使一些人热衷于搞命题炒作、搞形象工程、搞文化泡沫,就有可能既违背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也违背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就有可能给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全面提速带来事与愿违的消极后果。

    无论是作为价值目标的和谐文化,还是作为实现这一目标重要手段之一的中国文化发展战略,它们的意义边界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封闭的、静止的、概念化的,恰恰相反,和谐文化价值目标和中国文化发展战略都有其动态变化的存在特征和发展更新趋势。不和谐与和谐,滞后与发展,诸如此类的对称关系总是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而改变其结构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与发展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是相对的价值成果和阶段性实现目标,并且最终必将被新的和谐和进一步的发展所替代,所以,和谐文化观引领下的中国文化发展战略,就决不是应急形势下的临时举措,而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长期为之努力的重大部署,是承载着构建和谐社会神圣使命并高速向前的文化专列,是需要不断积聚能量、不断调整策略、不断取得新进展的重大文化系统工程。

    尽管我们现在还无法从理论描述角度对中国文化发展战略进行义项穷尽,也就是说,其学理研究还有待深化,但作为重大文化系统工程,一些分解性战略环节已经渐渐明晰,那就是:第一,扩大交流与参与竞争的“走出去”;第二,以体制创新和体制改革为先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第三,瞄准国际文化市场并将文化产业迅速做大做强;第四,以文化扶贫和加大基础设施力度为突破口的新农村文化建设;第五,着力民族文化形象塑造并增强国家综合文化实力;第六,文化安全;第七,文化精神与核心文化价值的当代重建;第八,包括大师在内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培养与打造标志性时代文化成果;第九,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人类共享。而在再分解的意义上,现在已经分步实施的诸如“中法文化年”、“中俄文化年”、“边疆文化长廊”、“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四个一批”、“文化产业园建设”等一大批文化工程,以及《“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名录在册的一系列重大文化项目,都无不可以视为中国文化发展战略宏观框架下的有效意义填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深入研究和全面实施中国文化发展战略,实际上也就意味着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全面提速,意味着文化建设新的历史时代已经开启,意味着强大的文化中国又将在未来世界格局中重振雄风。

    只要我们把中国文化发展战略纳入更加宏大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蓝图中去,始终坚持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和谐文化的价值目标,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科学方法,那么,无论前面有多少艰难险阻,无论国际风云激荡到何种复杂程度,无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诉求如何意义深远,我们都将充满信心地交出我们这个时代的合格答卷,完成我们这个时代所应完成的文化历史使命,取得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全面胜利。(王列生)